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示意图 | ||
受理申请 | 当天完成 | 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当天受理、审核并与借款人面谈,审核确认后指导借款人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并将信息传送公积金中心。 |
贷款初审 | 当天完成 | 公积金中心当天对《贷款申请表》进行初审,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申请的确认。 |
签订合同 | 4个工作日完成 | 借款人于1个工作日内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字;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章。 |
办理担保 | 保证担保6个工作日完成 | 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手续;抵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质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
抵押担保6个工作日完成 | ||
质押担保1个工作日完成 | ||
贷款报批 | 1个工作日完成 | 贷款银行将贷款资料报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 |
贷款复审 | 1个工作日完成 | 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
资金划拨 | 1个工作日内完成 | 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银行。 |
贷款发放 | 2个工作日内完成 | 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或借款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