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所以,自建房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建造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①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⑤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机构如下:
名称 |
邮编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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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00077 |
崇文区西革新里 10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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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办理部门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 |
100078 |
方庄芳城园三区 18 号楼二层 |
房山管理部 |
102488 |
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九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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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管理部 |
102300 |
门头沟区剧场东街 8 — 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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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管理部 |
102600 |
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三段 13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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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管理部 |
101100 |
通州区吉祥园 20 号楼北侧资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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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管理部 |
101300 |
顺义区光明北街双兴东区甲 1 号楼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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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管理部 |
101200 |
平谷区文化南街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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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管理部 |
101500 |
密云冶金矿山公司院内山水大厦三层 312 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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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管理部 |
102200 |
昌平区东关南里小区 26 号楼底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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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管理部 |
101400 |
怀柔区迎宾中路 36 号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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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管理部 |
102100 |
延庆县东外大街 8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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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管理部 |
102500 |
燕山迎风街 2 号(建行房山支行大楼北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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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
100035 |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 14 号楼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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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
100020 |
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10 号(蓝岛大厦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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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分中心 |
100860 |
海淀区复兴路 6 号(营业厅:海淀区北蜂窝甲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