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隶属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995年3月正式运转。“中心”主要负责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及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工作。十余年来,“中心”从加强内部管理着手,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资金风险意识,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了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截至2008年10月31日,“中心”已为14.9万名省直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住房贷款7.4亿元,为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