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缩水” 退休员工状告社保局
因对退休金的计算标准有异议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月5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刘先生因对退休金的计算标准有异议起诉东莞市社保局,请求重新核算退休金标准。
刘先生于2002年退休,当时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给其一本退休证、一本开户行为发展银行的支付退休金的储蓄簿,其领到退休证时发现自己的退休工龄被少计算几年,遂以退休工龄问题起诉其退休前所在用人单位,经过社保局核实后提交的有关计算原告工龄的证据,其已补回工龄。但刘先生后来发现退休金并没有随着退休工龄的增加而增加,社保局是按照1993年底标准工资135元计算的,之前刘先生对此数据并不知情。最近其通过东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制作的职工名册得知,名册记录其在1993年底的标准工资为150元。他要求社保局按照1993年底的标准工资150元重新计算核发其退休金,并补回其退休至今少支取的退休金总额。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表示,此案件是他们受理的新类型案件。案件经历诉讼程序后,将对于该问题给予法律上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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