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社会劳动保障中心电话、地址
为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分类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我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一)组织机构类: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定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团体机构等信息。
(二)法规规章类: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领导动态类:主要包括厅领导活动、厅领导讲话等。
(四)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部门会议信息、面向社会发布的通知公告公示、日常工作动态、新闻发布会、工作简报、应急管理等。
(五)决策信息类: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信息、总结计划、统计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等。
(六)行政收费类: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收费信息等。
(七)政府采购类: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等。
(八)办事指南类: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
(九)其它应当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相关信息,也可以到本机关公共查阅室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hanxigov.cn(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 http://www.sx.hrss.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公共查阅室查阅网上未公开的信息。查阅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95号办公室;查阅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电话:0351-3046180。
3、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95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 0351-3046180。
2、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3046180、12333)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附后)。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1)3082215
通信地址:太原市府东街9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030002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
编辑推荐